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海河英才计划(第三批)申请的通知

根据相关工作安排,现开展2023届毕业生海河英才计划(第三批)申请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范围

预计2023年12月份毕业以及2023年已取得毕业证的但未就业的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。

二、申请时间

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12:00前

三、申请流程

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“2023年海河英才计划(第三批)申请流程”,要点如下:

1.学生登录南开大学就业管理系统,在左侧功能栏选择“海河英才计划”模块,填写个人基本信息,联系辅导员进行审核。同时学生填写纸质版“个人委托承诺书”,本人签字后交至学院。学院收齐承诺书后,填写“2023年海河英才计划(第三批)申请汇总表”,一并交至就业中心。

2.学生关注“北方人才网”微信公众号填报存档信息,提交后下载并打印“登记表PDF”(存档人员登记表),本人签字后交至学院暂存,待毕业生装档案时,由学院统一交至学生档案室,装入学生档案,作为海河英才计划调档材料随档案一同交接至北方人才。

注: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还需下载并打印”常住人口登记表”,在最后办理落户手续时,与户口迁移证等一并自行交至北方人才所属分部(详见“回迁材料清单”)。

3.移交相关材料

(1)户籍材料

户口在学校的学生:由户籍科统一将户口页等材料移交至北方人才,无需学生自行办理。

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:由学院统一领取“准予迁入证明”和“回迁材料清单”并发放至学生,学生按照“回迁材料清单”自行将户籍材料转递至北方人才所属分部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
(2)档案材料

毕业生档案由学生档案室统一交接至北方人才,无需学生自行办理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本次海河英才计划申请时间截至2023年12月15日12:00,逾期学校将不再接受申请,请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。

2.若学生申请后中途停止办理,需在申请时间截止前(2023年12月15日12:00前)登录就业管理系统,在“海河英才计划”模块进行撤回即可,公众号无需操作。申请时间截止后(2023年12月15日12:00后)任何情况均无法停办海河英才计划。

3.学生申请过程中生成的“个人委托承诺书”和“存档人员登记表”均需下载并打印纸质版,本人签字后于12月14日中午12:00前交至学院;学生填写“2023年海河英才计划(第三批)申请汇总表”电子版于12月14日中午12:00前发送至邮箱019041@nankai.edu.cn。“存档人员登记表”由学院统一交至学生档案室,装入学生档案,作为海河英才计划调档材料随档案一同交接至北方人才。